疑似精神障碍流浪者滞留救助站 专家吁乞讨权

2012年11月02日05:59  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1日讯(记者 张榕博) 以往只是向救助站“遣送”疑似精神障碍流浪者的电话,1日却破天荒成了“寻亲热线”。在本报与济南市救助站联合为173名疑似精神障碍流浪者寻家的首日,救助站累计接到省内及沈阳、唐山等地近100个寻亲电话,有的寻找的亲人已失去音信近30年。

  “你们刊登一下所有流浪者的照片好吗,我可以一个一个去辨认”,1日下午3点多,接了一上午电话的济南市救助站工作人员陈艺峰仍在记录各地打来的寻亲电话。

  “我不想说自己的名字,因为把父亲“弄丢”很惭愧,我父亲有点精神问题,走失了五六年,家人一直没有停止寻找他。济南的肖先生说,“他手上有白斑,头发很少……”

  “这种情况很多老人都有,您能发一张老人的照片或寻人启事吗?”工作人员提醒他。

  陈艺峰说,热线电话登出后,许多寻亲者都很急切,当天上午他们就已经收到多张送来的寻人启事,全天已接到了近百个电话。平时都是接听要求向救助站“送人”的信息,1日却变成了打听找人的电话,这让救助站工作人员十分欣慰。

  目前工作人员正逐一核实来电者提供的信息。为方便更多人找寻失散亲人,本报将陆续在齐鲁晚报网、齐鲁晚报新浪、腾讯、搜狐微博刊载这173名疑似精神与智力障碍流浪人员的照片和个人信息。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或提供线索:

  齐鲁晚报网找家栏目http://zt.qlwb.com.cn/201211/zhaojia/

  齐鲁晚报热线:96706

  济南市救助管理站电话:0531-85952025

  齐鲁晚报微博:http://weibo.com/qlwb;http://t.qq.com/qlwbyw;http://t.sohu.com/u/56975932

  实际上,滞留救助站的“特殊”流浪者们,除了因为说不出个人信息不能回家外,民政部门难以调取户籍信息、流浪者家人拒收、户籍地政府不愿接纳等都成为他们回家面临的难题。

  难点1:亲人拒收明明有家却难回

  “其实很多流浪者的‘家’已经不存在了,我们把他们送回去,他们的家人却不要。”济南市救助站业务科科长石国华,10月31日刚刚将本报报道过的走失老人赵秀山送到北京,而且顺利地找到了他的家人,但遗憾的是,家人并不愿意再接收老人回家。石国华只能将老人安置在北京市的救助站。

  “老人的家人问我们还管不管,我说,我们会负责到底。”石国华说,每次遇到这样的询问,他都能感到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今年,救助站有一位70多岁的刘姓疑似精神障碍流浪老人在救助站离世,至死他也没有等到家人接他的那一天。此前因为涉及回村以后的安置、土地分配以及宅基地的使用问题,老人的家人拒绝接收,村里也没有接收供养的意愿。

  “本来今年当地政府打算解决这个老人的问题,可惜老人没等到这一天。”石国华遗憾地说。记者了解到,由于个人曾在家庭中发生过不愉快,或者家人因为嫌弃这样的“亲人”而拒绝接收的现象最近几年不在少数,这也成为一些流浪者滞留救助站的重要原因。

  难点2 信息难查,部门协调耗时多

  户籍制度这个我国比较完备的公民个人信息网,在全国公安部门联网之后,本可成为为“特殊”流浪者寻找家园的利器。从疑似精神患者口中的地址、姓氏,将整个地区这一姓氏的人员横向比对,很容易找到线索。

  “但民政部门没有查阅权,而让外地公安机关配合寻找,难度很大。”工作人员刘子阳说,每找一个流浪者的线索都非常困难,有时一个电话打到外地公安机关,往往回复是发公函、发传真,逐级汇报,等消息……“好像我们是在求人办事”。

  实际上,即使是完备的户籍信息库,有时也无法帮助这些人找回家。刘子阳说,在国外,每一个婴儿出生都会采集血液,等到任何一个人走失,或被找到,只要采集血样,输入电脑进行比对,就可以立刻找到这个人的全部信息。而我国还没有如此完备的信息系统。

  难点3 利益纠葛,户籍地不愿增负担

  “给流浪者找家只是完成了一个任务,他们的家的含义应是一个妥善的安置。”石国华说。

  他说,我国的救助制度、送医制度、最低工资制度、五保户、低保户等制度筑起了社会最低的生存防线,而要让这些流浪者真正有所依靠,就需要把他们从流浪者变回社会的人,回归到社会保障中。

  但现实并非这么简单,第一个问题便是恢复户籍。“一个闯关东的老汉,在东北打工一辈子,老了回山东老家,当地却没有他的户籍了。”刘子阳说,这叫“空挂户口”,让靠户籍寻亲的救助部门十分为难。另外,对接收地政府,这也增加了最低保障支出,“所以我们把人送过去,当地政府也不乐意。”

  石国华说,把他们送回老家后,他们是过得衣食无忧,还是被家人和村里送进精神病院,他仍然很担心。

  专家观点

  政府救助需民间慈善配套

  对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障碍和智力障碍流浪者,在家庭、社会与政府救助之间,很难说哪一个对他们是更好的归宿。流浪者回家不能仅是回到一个小的家庭,而是更需要社会对他们的“集体”照顾。

  “救助精神障碍和智力障碍的流浪人士,这一定是政府的责任,但是任何救助制度都不会完备,这些群体需要更专门的关注。”原民政部慈善促进司司长,中国壹基金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光有救助中心远远不够,即使美欧等发达国家,救助这类人群也不是完全依靠政府,发达的救助制度一定要有政府,还要有民间的慈善力量配套。

  王振耀说,国外有更人性、周全、细腻和多样的专业慈善组织。小到捐被子、衣服、牙刷、甚至卫生纸,大到捐房子,都有慈善组织进行单项捐赠,而且他们也有专门针对精神和智障患者的施善举措,我们应该在国内鼓励这样更专业化的慈善组织,为流浪患者提供适当的救助。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完全依靠他个人的意愿来进行救助是不行的,他不会认为自己有病,更不会住院,这种情况,社会应该给与适当的强制。

  但他也强调,应该给与一部分没有危害社会行为,而且自己能够独立生存的精神障碍和智力障碍的流浪者一定的“乞讨权”。

  本报记者张榕博

(原标题:“弄丢父亲五六年,很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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